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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好学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15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升达官网郭玉格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陈宝生部长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四个回归”的工作要求,巩固我校学风建设成果,切实提升育人成效,特制订本学期好学月活动方案,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月11日

二、活动主题:

遵守课堂纪律,营造优良学风;

开展读书活动,养成好学习惯;

倡导诚信考试,杜绝考试作弊。

三、活动内容

1.落实《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课堂管理规定》要求,严肃上课纪律;

2.规范自习活动,督促学生合理利用课余时间;

3.开展“班级读书会”先进个人评比活动;

4.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作弊;

5.评选“好学先进个人”、“好学宿舍”、“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学风建设先进辅导员”和“学风建设先进单位”。

四、活动要求:

1. 12月14日前完成班会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各班《班会记录表》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生辅科。

2.12月14日开展本学期“班级读书会”先进个人评比,并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

3.12月14日开展本学期“好学宿舍”评比,并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

4.12月28日开展手机入袋和规范自习评比活动,检查本学期各班落实情况。

5. 12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完成诚信考试宣传板报制作;组织新生完成对《诚信考试告知承诺书》的学习并签名,交生辅科备案。

6. 12月25日至28日,完成“好学先进个人”和“学风建设先进班级”评选。

7. 1月2日至11日,各班辅导员要深入考场,重点做好考前教育、考前检查工作,将营造优良考风落到实处。

8. 1月12日,总结好学月活动,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好学月总结,评选本学期“学风建设先进辅导员”和“学风建设先进单位”。

9.1月15日,召开总结表彰大会,组织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做总结发言。

10.1月16日,收集整理学风建设优秀经验并汇编成册,为下学期在全校开展学习活动提供素材。

五、评选条件及奖励

1.好学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

①思想端正,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②遵守课堂纪律,做到“七不”、“八要”。(七不: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不看手机、不吃东西、不交头接耳、不睡觉;八要:要向老师问好;要带教材、笔记本和笔;要做好预习;要认真听讲;要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要记好笔记;要善于思考、善于发问;要独立、认真、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③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认真答题。

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年成绩在班级前30%,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⑤积极参加书香校园建设,借阅图书馆馆藏专业书籍平均每学年不少于20本。

评选数量:

每院1-3名,总数控制在30名以内。

奖励:

授予荣誉证书和价值50元的奖品。

2.好学宿舍

评选条件:

①宿舍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宿舍内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学习氛围。

②宿舍成员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六人间宿舍有4人及以上同学获得学院成绩优秀奖学金或学业进步奖学金,四人间宿舍需有3人及以上同学获得学院成绩优秀奖学金或学业进步奖学金,且所有成员均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③学期内宿舍成员无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④宿舍成员严格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学生宿舍楼的各项评比活动。

评选数量:

总数控制在30个左右。

奖励:

授予荣誉证书和价值150元的奖品。

3.学风建设先进班级

评选条件:

①严格按照学风建设文件要求,制定了班级活动计划,措施具体、计划可行,并切实开展活动。

②定期召开学风建设主题班会,开展学风建设活动。

③所在班级学生无违法违规行为。

④认真执行晨读制度、课堂考勤制度、手机袋管理制度、晚自习制度,上报表格书写规范,数据真实,学生平均抽查出勤率不低于95%。

⑤积极参加书香校园建设,借阅图书馆馆藏专业书籍每人每学年不少于15本。

⑥积极参加学风建设各项活动,班级在校院组织的活动中表现突出。

评选数量:

每院1-2个,总数控制在15个以内。

奖励:

授予荣誉证书和200元的班费奖励。

4.学风建设先进辅导员

评选条件:

①当学年所带班级荣获学风建设先进班级荣誉称号。

②学期末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所在年级的前1/3。

③所带班级学生均能认真落实晨读制度、课堂考勤制度、手机袋管理制度、晚自习制度,学生平均抽查出勤率不低于95%。

④所带班级学生无违法,无记过及记过以上违纪行为。

⑤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书香校园建设,所带学生图书馆馆藏专业书籍每人每学年不少于12本。

⑥积极参加学风建设各项活动,在校院组织的活动中表现突出。

评选数量:

每院1-2个,总数控制在15个以内。

奖励:

授予荣誉证书和价值200元的奖品奖励。

5.学风建设先进单位

评选条件:

①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制定学院活动计划,方案特色鲜明,措施具体,切实可行,活动结束后材料翔实,成效明显。

②学院所有班级均认真参与学风建设活动,无群体性违纪事件发生。

③开展了集中晚自习活动,管理规范,实际效果好。

④考风考纪教育效果明显,学生期末考试舞弊现象降低,对违纪问题及时处理。

⑤认真落实课堂规范“七不、八要”要求,提高学生听课成效。

⑥所有班级均认真落实手机袋进课堂制度。

⑦在书香校园建设中,学院学生借阅图书馆馆藏专业书籍,每人每学年不少于10本。

⑧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开展特色教育活动,教育效果好。

评选数量:

一、二、三等奖各一个。

奖励:

一等奖授予荣誉证书和3000元学生活动经费;

二等奖授予荣誉证书和2000元学生活动经费;

三等奖授予荣誉证书和1000元学生活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