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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2018“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6     浏览次数:次     来自: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升达官网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2018“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8“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深入挖掘宣传推广我校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树立一批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榜样,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实现中原更加出彩的新征程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道德环境。

二、参评条件、范围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克难攻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推进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等。

4.不图名、不图利,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荣誉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反响;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受到社会普遍赞誉和广大师生一致好评。

5.在外学习、工作期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乐善好施,见义勇为,能够用实际行动维护河南人声誉,展示河南人的良好形象,传播河南好声音。

6.人物事迹主要发生在2018年度,或者长期以来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为社会公平正义、道德规范作出突出贡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7.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邻里矛盾,无经济纠纷,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弄虚作假行为。

三、推荐名额

各单位限推荐1名

四、评选程序及奖项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评选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从各学校(单位)上报对象中遴选推荐参加2018“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宣传推介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开展2018“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是深化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2.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刊以及校园广播、宣传栏、电视和网络等宣传阵地,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范围和名额进行推荐,确保质量。对已获得往届“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者,不再参与本年度的推荐与评选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原则上不推荐厅级领导干部参与评选。

4.材料申报:

(1)各单位要认真填写《2018“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并实事求是撰写推荐人物事迹详细材料。要求:事迹材料(500字以内),并附人物2寸近期正装彩色(红底)标准照3张。

(2)推荐表、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成一式3份,于2018年11月8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行政大楼三楼307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sdxcb5164@163.com,本人如有主要奖项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可复印后一并报送,评审结束后不再退发相关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潘悦 5164

附件:2018“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1月5日

 

 

2018“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所在单位

职称

政治面貌

电子邮箱

民族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

邮编

事迹简介(限500字左右,详细材料另附)

(盖章)

2018

省辖市教育局或主管厅()意见

(盖章)

2018

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意见

(盖章)

2018

推荐单位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