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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8年郑州市教育局优秀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6     浏览次数:次     来自:人事处     责任编辑:人事处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8年优秀教师的通知》(郑教明电〔2018〕385号),我校决定开展2018年郑州市教育局优秀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1.推荐范围:近年来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教学管理,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2.推荐名额:各院部限推荐1人。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三、评选推荐办法及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办法;

2.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广泛征求意见;

3.各单位将评选推荐人员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并报学校研究,根据上级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上报。

四、材料上报及要求

1.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现场退还;

2.《郑州市教育局优秀教师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2份(纸张规格:A3纸,双面打印)(含电子版);

3.个人事迹材料1份(文字不少于1500字)(含电子版);

4.《2018年郑州市教育局优秀教师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1份(含电子版)。

上述材料均由各单位推荐人于2018年6月27日(周三)12:00前,报人事处(312房间),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山来 内线:3237)


人事处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