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郑州大学升达学院首届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5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张小雁  摄影:  来自:国际贸易系    责任编辑:

各系团委、直属团总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和宣传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自强不息、乐于助人、奉献社会的先进典型,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营造学习先进、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我院将开展郑州大学升达学院首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培养大学生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在逆境中奋发成才。

二、申报资格

“自强之星”主要在我院积极参与校内外勤工助学和自主创业活动的全日制在校生中产生。

三、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二)注重品德修养,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集体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三)有远大理想,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意志坚强,顽强拼搏,自强不息,勇于进取,事迹突出感人。

(四)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或自主创业活动,成绩显著,自强自立,生活俭朴。

(五)热爱本职工作,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各方面表现突出,操行成绩甲等(含)以上,平均学业成绩名列班级前15%或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其中两项(含)以上。

(六)在全国、省、市各级比赛中获奖,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凡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与评选:

(一)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学业成绩有不及格现象者;

(三)因休学或其他原因不能在校学习者;

(四)弄虚作假者。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

(一)申请办法: 时间 2009年 3月 24日至4月3 日 。根据活动评选标准,学生本人参照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系团委提出申请或辅导员、团总支向系团委推荐。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申请登记表》。

2、申请人本人撰写的详细的先进事迹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告包括个人情况简介、家庭经济状况、勤工助学或自主创业取得的成绩、学习上取得的成绩、逆境中发展的艰辛、个人的前景展望等,不少于 3000字。

3、申请人先进事迹和所获荣誉的证明材料。如: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活动证明、照片、影像资料、奖状、证书及媒体相关报道资料等。

(二)各系初评 : 时间为2009年 4月 7日 - 4 月14日 。各系团委成立初评小组,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资格审查、事迹审查,推荐候选人2名,宁缺毋滥,确保推选出来的候选人能够突出体现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并将推荐的候选人要在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个工作日。各系应将推荐结果及申报材料以系为单位于 4月17日前递交院团委,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及申请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办公系统。

(三)院级评审: 时间为 2009年 4月18日 - 4 月24 日 。院团委组织人员成立院级评审组对候选人终审,最终评选出郑州大学升达学院首届大学生“自强之星”10名。获奖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个工作日。

五、活动表彰

院团委将在校园网站上公布获奖学生名单,授予获奖同学“郑州大学升达学院首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六、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宣传,认真组织,严格把关,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挖掘基层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典型,树立广大学生身边的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从而达到启发、教育、激励青年学生之目的。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选,依据时间安排及时上报参评事迹材料。

(三)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评选标准公开,评选过程公正,评选结果公平,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四)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功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单位“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典型事迹,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附件:郑州大学升达学院首届大学生自强之星申请登记表.doc

共青团郑州大学

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0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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