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校对《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章程》进行了修改,形成了《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章程(修订案)》,现向校内外公开征求意见。您可以在学校发展规划处网站“我为学校《章程》提建议”留言,您也可以通过信件或者邮箱的方式提出建议。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1号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发展规划处(行政楼210室,电话:0371-62436532,邮编:451191)。来件请注明“关于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章程》的建议”字样。电子邮箱:sdxyfgc@126.com。 下载附件:《章程》 点击查看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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