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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务卡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2日 09:18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财务处


为方便教职工办理公务支付结算,减少现金支付,经领导批准为我校办理公务支付结算的教职工办理公务卡。申请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请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事项:

一、什么是公务卡?

公务卡是以教职工个人名义申请,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用于日常公务支出的银行信用卡。

二、我校申请的公务卡额度、免息透支期限和优惠服务

我校向开户银行工行自贸试验区支行申请每张公务卡3万元(人民币)的信用额度,25天至55天免息透支期(额度和免息透支期以银行实际办出的公务卡为准)。学校特向开户银行申请免收公务卡年费、免收挂失、补卡费,免收短信提醒费等优惠。

三、公务卡的使用范围

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招待费、零星办公用品采购等支出,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现金结算的业务不再办理借支手续,直接用公务卡刷卡支付后及时报账。

四、公务卡报账时间

为规范财务管理,请在公务消费后最迟于每月免息还款日前15天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报帐手续,进行公务卡透支免息还款。

五、公务卡持有人责任

教职工本人作为唯一持有人和使用人,使用情况直接记录在个人征信系统,因此持卡人应严格遵守《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公务卡管理办法》、《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和《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务卡,避免由于个人原因而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征信不良记录。

自通知之日起即可申请办理公务卡,以部门为单位在5月11日前统一将办卡申请表交至出纳室。如有疑问,请拨打出纳室办公电话6213、6483。

财务处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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